阿伯被撞 車主妻反告他傷害

 

 

〔記者何瑞玲/台北報導〕「我左轉被撞飛倒地受傷,卻因對方坐在車內受到驚嚇,而被起訴,這會不會太誇張?」

受傷還被起訴 阿伯稱不可思議

62歲的林煌去年7月騎機車行經台北縣板橋市溪城路,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中華路,被直行自小客車撞飛倒地受傷,自小客車僅有車損,車主及妻子沒有任何外傷,林煌則膝蓋受創,無法蹲屈,劉姓車主由汽車強制險賠償林煌醫藥費,拒絕再付後續醫藥費,坐在駕駛座旁的妻子則以受到驚嚇、有腦震盪伴有暫時性意識喪失傷害的診斷證明書,控告林煌過失傷害,板橋地檢署依據醫院驗傷單,將林煌起訴。

林煌得知被起訴,感到不可思議,他說,當天他是看左轉綠燈亮起,跟著另兩部機車一起左轉,過了路口,被劉某的汽車自機車車腹撞上,雖然他違規在先,但劉某的車速也頗快,且疑似闖紅燈,才會撞倒他,當下雙腿麻痺無法站立,腿部也多處挫傷,案發後4個月膝蓋仍無法蹲屈,經超音波及核磁共振才檢查出韌帶受損,持中醫推拿診療單1萬多元向對方求償被拒後,竟遭控告。

林煌說,事後他花3千元申請交通事故鑑定,雖然他違規闖紅燈是肇事主因,但鑑定結果也認為劉某未注意車前狀況是肇事次因,他受傷嚴重,對方後續不肯賠也就算了,竟還反過來告他,實在太誇張。

車主指對方闖紅燈 竟還要醫藥費

但劉姓車主太太表示,是對方闖紅燈造成事故,當時她在車上受到驚嚇造成暫時性意識喪失,且有腦震盪,到現在還會擔心、害怕,事故後出險賠對方2千多元醫藥費並非自覺有疏失,而是單純想由車險處理,但對方後續再要求1萬多元醫藥費,讓她覺得被軟土深掘才決定提告,既然檢方已起訴,就上法庭讓法官裁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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